红宇新材1月23日午间公告称,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信信托于2015年1月21日在二级市场卖出公司股票15000股,出现了短线交易的情形。依据《证券法》,上述交易的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
据介绍,中信信托在2014年11月7日至2015年1月7日期间,累计买入本公司股份481.42万股,均价20.588元/股,成交金额9911.53万元,持股比例为5.0148%;2015年1月21日累计卖出公司股份15000 股,均价21.37元/股,成交金额32.05万元,减持比例为0.0156%。截至2015年1月22日,中信信托持有公司股份479.9230万股,持股比例为4.9992%。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收回此次交易所得收益11730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月7日,红宇新材刚披露遭中信信托的“融赢中信证券1号”信托计划举牌,当时中信信托称买入目的为一般金融投资,并不排除继续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