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辉丰: 关于辉丰转债赎回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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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 辉丰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辉丰转债”赎回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暂停上市。
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质押或冻结。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3 月19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辉丰转债”的议案》。根据本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赎回条款
生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
集说明书》,就赎回有关事项向 “辉丰转债(128012)”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
公开发行了8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4,500 万元。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证上[2016]286号文同意,公司84,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6年5月17日起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辉丰转债”,债券代码 “128012”。 截至2021年3月19 日,
辉丰转债剩余可转债余额为19,420,200 元。因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辉丰转债”已于2020 年5月25日暂停上市。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辉丰转债的转股期
限为自本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6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止)
                             。初始转股价格为 29.70 元/股。公司于 2016 年
价格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起由原来的 29.70 元/股调整为 7.79 元/股。公司于 2017 年
价格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起由原来的 7.79 元/股调整为 7.74 元/股。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股 权登记日)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规定,辉丰转债的初始转股 价
格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起由原来的 7.74 元/股调整为 7.71 元/股。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 召开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辉丰转债的初始转
股价格于2020 年6月29日 起由原来的7.71 元/股调整为4.38元/ 股。
  三、赎回条款概述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尚有19,420,200 元,已不足3,000万元,已经触发《募
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辉丰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辉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权。
  《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不
低于债券面值103%(含当期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参照 《募集说明书》约定现“辉丰转债”计息年度(计息起止日为2020 年 4 月 21 日至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辉丰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
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
代缴所得税,赎回实际可得 102.7343 元/张;对于持有“辉丰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 (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3元/张;对于持有“辉丰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
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赎回实际可得为103元/张。
  四、赎回程序和付款方式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或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满足前述提前赎回条件,
且公司决定执行本项赎回权时,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至少发布三次赎回提示性公告,公告
将载明赎回程序、赎回价格、付款方法、付款时间等内容。赎回日距首次赎回公告的刊登日
不少于30日但不多于60日。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日当日所有登记在册的可转
债将全部被冻结。当公司决定执行部分赎回时,具体的执行办法视当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处理。
成后,“辉丰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辉丰转债”赎回款将直接划入“辉丰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联系人:韦广权、卞宏群 电话:0515-85055568、85055999 传真:0515-83516755
  邮箱:jshuifenggufen@163.com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海洋经济开发区南区纬二路
  五、其他须说明事项
债券持有人成功转股;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交易“辉丰转债”。
 六、备查文件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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