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 关于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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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1-030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韩谦、禹培根、韩光剑、禹虎背、曹建影等 45 名自然人合计持
有的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 92.2109%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
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 5 号),
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4 月 20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
证券交易所。
  收到重组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重组
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分析与落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各中介
机构正在积极开展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仍待进
一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将延期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对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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