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1-19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众业达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
(证监许可[2015]2991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6,549,909 股 股份 ,发 行 价格 为人 民币 13.21 元/股 ,募 集资 金总 额 为人 民 币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广会验字[2016]G1504280063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收回 本年使用
累计利息收
以前年度已 本期归还暂 预装式纯电动 电子商务平 本期闲置资
募集资金净额 入扣除手续 补充流动 期末余额
使用金额 时补充流动 客车充电系统 台建设项目 金补充流动
费净额 资金
资金 建设项目 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1,011,224,297.89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
的费用人民币 19,764,527.79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1,459,770.10 元,累
计利息收入净额 41,433,109.61 元,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系统建设项
目的募集资金 32,776,601.68 元,投入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239,432,907.78
元,补充流动资金 518,747,698.32 元,本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00.00 元,
本期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00.00 元,期末余额 111,935,671.93 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进行存款的明细如下表:
发行主体 产品名称 金额(元) 起算日 到期日 收益(元)
中国民生银行
挂钩利率结构 2019 年 4 月 23 2020 年 4 月 16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3,737,534.25
性存款 日 日
汕头龙湖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
挂钩利率结构 2019 年 10 月 24 2020 年 1 月 23
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84,493.15
性存款 日 日
汕头龙湖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
挂钩利率结构 2020 年 2 月 14 2020 年 3 月 25
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80,000.00
性存款 日 日
汕头龙湖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7 天通知存款 20,000,000.00 23,625.00
日 日
汕头龙湖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7 天通知存款 45,000,000.00 30,375.00
日 日
汕头龙湖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存款 45,000,000.00 438,750.00
日 29 日
汕头龙湖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
挂钩利率结构 2020 年 4 月 17 2020 年 7 月 17
股份有限公司 65,000,000.00 559,089.04
性存款 日 日
汕头龙湖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 聚赢股票-挂
股份有限公司 钩中证 500 指 65,000,000.00 未到期
日 日
汕头龙湖支行 数结构性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7 天通知存款 45,000,000.00 未到期
日
汕头龙湖支行
期末结余 11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
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
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银行汕头分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696288637 778,980.67
中国银行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627566602179 99,709.46
中国工商银行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2003022119200216109 113.49
中国民生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708138171 65,00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部 8110901013700140016 1,056,868.31
中国民生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708341452 45,000,000.00
合 计 111,935,671.93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9,145.9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65.6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9,250.7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095.7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9.59%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3)= 现的效益 计效益
部分变更) (2) 态日期 大变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否 42,528.36 3,277.66 0.00 3,277.66 100.00% 2019 年 3 月 68.28 否 是
充电系统建设项目
否 28,594.07 45,970.00 7,265.66 23,943.29 52.08% 2022 年 3 月 - 不适用 否
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1,122.43 101,122.43 7,265.66 79,095.72 - - 68.28 - -
合 计 - 101,122.43 101,122.43 7,265.66 79,095.72 - - 68.28 - -
电系统的技术性能指标需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在建设初期,公司主要进行客户开发及产品试产。受国家对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补助专项检查以及新能源汽车补贴调整影响,公司预装式充电系统的客户开发工作进展及效果低于预期。经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项目投资
建设周期延期 18 个月,即将该项目投资建设周期延期至 2019 年 3 月。受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以及新能源
汽车补贴退坡影响,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加剧,新能源汽车充电市场格局分化不清晰,虽然公司预装式充电系统的小批量应用取得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预期成效,但现阶段大规模市场推广不具备条件,相关工作进展及效果低于预期。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2、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商项目” ),原建设期为 12 个月、市场开拓期为 24 个月,预计于 2019 年 3 月完成。因线
上销售不同于线下销售,为提升客户粘性,公司需要不断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测试及推广,并根据测试推广情况,逐步进行软硬件
购置及调试、物流仓储升级等,经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电商项目投资建设期 12 个月、市场开拓期 24 个月延期为建设期(含市场开拓期)36 个月,即
预计于 2019 年 3 月完成;经公司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增加对电商项目的投入,同时对细分项建筑工程投资进行调整,并将电商项目的建设期(含市场开拓
期)延期至 2022 年 3 月。
本报告期不存在此情况。
以前年度发生情况如下: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系统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是在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宏观政
策背景下提出并组织实施的,其时所选定的实施方式为生产、销售。由于充电系统的技术性能指标需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个性化定
制,在项目建设初期,公司主要进行客户开发及产品试产,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新能源车对燃油车的替代不可能一蹴而就,且新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能源汽车充电领域处于行业起步阶段,相应的充电市场需求尚需要时间释放,受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以及
变化的情况说明 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影响,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加剧,新能源汽车充电市场格局分化不清晰,虽然公司预装式充电系统的小批量应
用取得预期成效,但现阶段大规模市场推广不具备条件,相关工作进展及效果低于预期。经公司综合慎重考虑,为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经公司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同意将充电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42,528.36 万元调减至 5,313.47 万元,其中将充电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 17,375.93
万元投资于电商项目,调整后,电商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增加至 45,970.00 万元;将充电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 19,838.96 万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调整的议案》,同意对电子商务平台项目的仓储物流中心建设地点进行调整,原计划:仓储物
流中心建设主要对公司目前位于北京、上海、广州、郑州四地的仓储物流中心进行装修改造,调整为: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建筑工程
投资规模 6,120.00 万元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需要进行装修改造的仓储物流中心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北京、上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广州、郑州、汕头等及各仓储物流中心的投资规模。
施地点变更情况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及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电子商务平台项目的细分项建筑工
程投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划为:授权董事长在建筑工程投资规模 14,983.00 万元不变的前提条件下,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包括但
不限于购买土地并新建仓储物流中心、装修改造原有仓储物流中心和租用仓储物流仓,以及为电商项目团队提供办公场所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为保证各募集资金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2016 年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将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 865.6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
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
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 亿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9 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
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该笔资金已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2、2017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 亿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7 年 4 月 13 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
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该笔资金已于 2018 年 1 月 3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 亿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0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
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该笔资金已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8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8 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
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该笔资金已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 1.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4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
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该笔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电系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035.81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
则,从项目的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各方面的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
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压缩了资金支出。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全部存放于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
用途及去向 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