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
对《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本页为《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会主席 张颖签名:
监事 林菁签名:
监事 佘妙英签名: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