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毛美英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0 年度定期了解检查
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
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个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建议,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
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次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数 次数 出席会议
毛美英 7 1 6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未列席公司 2020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
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发表意
序号 董事会届次及时间 事项
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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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3 月 27 日)
五届十次
(2020 年 5 月 11 日)
五届十一次
关于计提 2020 业务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并制定 2021 业务年度绩效考核目
标的独立意见
五届十二次
(2020 年 9 月 1 日)
三、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 2019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报
告》、
《关于计提 2020 业务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并制定 2021 业务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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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意见》、《关于公司
财务报表及 2019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 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0 年度
内部审计计划的报告》、《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关于
《关于提议聘用审计机构的意见》、《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的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意见》、《关于 2020 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的报告》、《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0 业务年度绩效考核利润情况的报告》、《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
审计工作的报告》。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
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及时与
管理层交换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要求,审慎履职。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
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对公司的战略规划、项目投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风险规避,以及内部控制的建设与完善
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作用,保
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司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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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提出合理的信息披露要求,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
公司 2020 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六、 对公司发展的建议:
议:
分的利用,达到效益最大化。
做好充足准备。
变化都或将影响公司,需要加强公司政策风险管理能力,努力保持主营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形式的变化,积极做好准备。
七、 其他工作: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1年本人将继续
恪尽职责,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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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毛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