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作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0 年的工作中,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们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020 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应出席 亲自 委托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
董事会次数 出席 出席
俞小莉 11 11 0 0
楼狄明 11 11 0 0
金章罗 11 11 0 0
徐小芳 11 11 0 0
权情况,均投了赞成票。
二、2020 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9年度高管薪酬考核及薪酬发放的独立意见
(5)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6) 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7)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控评价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10)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独立意见
(11)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独立意见
(1)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2)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补选公司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1)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
独立意见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公司所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发表了自己独立的意见,
认真、公平地对议案进行修改与完善,对所提供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情况汇报,提出
优化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定期报告等有关事项等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
发表独立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
等事项,都按规定要求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查,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行
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由我
们独立董事担任其中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三个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0 年,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我们在各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五、其他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水平,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公司及广大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发挥自己的作用。
(下接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俞小莉 楼狄明 金章罗 徐小芳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