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方投行”)作为新经
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经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新经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
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430 号《关于核准新经典文化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 33,36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55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718,908,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38,102,124.00 元,合计收到募
集资金 680,805,876.00 元。另扣除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设项目、图书发行平台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3409 号《验资
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
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计划投资于“版权库建设项目”、“图书发行平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募
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663,914,500.00 元。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募
投项目的实施效果。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
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投项目并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决定将原募投项目“图书发行平台项目”
调整为“新经典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实施主体由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新经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经典网络”)。议案
决定将原计划投入“图书发行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 15,925.48 万元及其利息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变更金额以划转募集资金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以 1:1 的
方式增资投入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经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其建设“新经典
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新项目预计总投资 2.3 亿元,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
资金解决。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开户账号 专户用途 募集资金划拨金额 期末余额 用于现金管理余额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 民生银行北京分行
限公司 望京支行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 招商银行双榆树支 159,254,800.00
限公司 行 (注 1)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 工商银行北京市分 86,891,376.00
限公司 行 (注 2)
新经典网络科技有 招商银行双榆树支 新经典发行总部基
限公司 行 地项目(一期)
合计 680,805,876.00 3,874,537.71 378,800,000.00
注 1: 公司原募投项目“图书发行平台”变更为“新经典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新经典网络新设募集资金账户 110937568010799,
原募集资金账户 110907698210704 已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销户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公告;
注 2:公司在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专户账号:0200213529020039723)存放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人民币已按
规定使用完毕,并 2018 年 1 月 8 日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公告。
三、募集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时间安排
本次拟延期的“版权库建设项目”,原建设投资期为 36 个月。根据当前募投
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版权库建设项目 2020 年 4 月 2022 年 4 月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为了集中精力打造更多畅销书和长销书,公司更加注重精品策略,对选题内
容提出了更高要求,进而导致版权签约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数量有所下滑。本
着对股东负责及审慎投资的原则,避免盲目投入,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提议延长“版权库建设”项
目的建设周期。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
的延期仅涉及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未改变项目
的内容、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符合
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效益的实
现。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对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意
见: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
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
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新经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进行的审慎调整,
有助于降低募集资金的投入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
用。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议案发表了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新经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绍昱 崔洪军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