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本人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就本人 2020 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加了 2 次董事会。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
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意见
时间 董事会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
独立意见
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意见
独立意见
区内物流仓储项目的独立意见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
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正。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
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在任期间,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积极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职责。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0 年在职期间积极了解公司
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沟
通,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市场开拓重点、重大投资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
见。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
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八、其他工作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
李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