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黄山永
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实施完
毕,即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剩余回购股份(3,606,835 股)后的总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
,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权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回购价格由
独立董事:王斌、陈结淼、杨靖超、陈基华、崔鹏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