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
作简要报告。
一、出席会议情况
了以上会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我们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我们未对公司事项提出异议,对于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
事项,我们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
度的议案》
;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关
于确认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定价公允,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 2020 年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效控制了风险,并且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了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账
户进行了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
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四
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水平良好,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
审计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按照每股 0.23 元(含税)对全体股东进行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利润
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不存在违反承
诺的情形。
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
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
动态。
以上是我们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
人员在我们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1 年,我们将继续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页无正文,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
署页)
毕 茜 曹 兴 权 江 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