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典: 603096:新经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经典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
阅了公司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
管部门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
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
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
法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利润分配、转增股本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现金分红比例合理,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
干预公司决策等违法违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
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董监高薪酬分配方案的意见
  此次确定 2021 年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基于公司现状并结合高管实际履
职情况确定的;该事项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
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讨论后形
成的 2021 年董监高薪酬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支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其自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各项报
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支付其 2020 年度财务审
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并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未到期的理财余额
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
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在董事会表决时,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
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
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
件要求,我们充分关注并认真核查了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提供担
保的情况,我们认为:
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
和其他支出的情况;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求和规定,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情况,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我们认为: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有关规
定和要求。
独立董事:   廖良汉     谢   娜    何筱娜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