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规定,作为新经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方投行”)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关于核准新经典文化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30 号”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3,336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55 元/股,募集资总额为人民
币 71,890.8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66,391.4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340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协议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 募集资金划款金
账号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用于现金管理余额(注 1) 专户用途
行 额
民生银
行望京 699546688 434,659,700.00 28,746,861.73 240,134.90 278,800,000.00 版权库建设项目
支行
招行双 新经典发行总部
榆树支 110907698210704 159,254,800.00 - - 基地项目(一期)
行 (注 2)
工行安
补充流动资金
华桥支 0200213529020039723 86,891,376.00 - -
(注 3)
行
招行双 新经典发行总部
榆树支 110937568010799 - 21,496,611.25 3,634,402.81 100,000,000.00 基地项目(一期)
行 (注 2)
合计 680,805,876.00 50,243,472.98 3,874,537.71 378,800,000.00
注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
产品余额 378,800,000.00 元。
注 2: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图书发行平台”变更为“新经典发行
总部基地项目(一期)”,由新经典网络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10937568010799,
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10907698210704 本息余额转入新设账户并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办理完毕销户手续并公告。
注 3:公司在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专户账号:0200213529020039723)存放的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人民币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于 2018 年 1 月 8
日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公告。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发行人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分期逐步投
入募集资金,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有保本约定
的理财产品。
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新经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 4 亿元(含披露日尚未到期的 2.19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该
笔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实施方式
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等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总监组织相关部门
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四、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依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
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风险
可控。
(二)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三)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
行全面检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
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以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
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东方投行对新经典继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绍昱 崔洪军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