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7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未分配利润为 40.95
亿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02,777,778.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53.6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等因素,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
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
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