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宝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建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颜沈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3,638,029.88 52,746,560.04 39.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71,485.86 1,337,656.57 84.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561,002.39 36,435.97 4,184.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7,844,791.61 -1,842,008.75 1,611.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0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0 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7% 0.20% 0.1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58,335,805.33 754,257,005.63 0.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72,615,403.21 670,143,917.35 0.3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13,382.9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473,424.66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237,281.6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0.00
合计 910,483.4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81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7.90% 116,062,100
朱丽霞 境内自然人 24.12% 73,875,000 55,406,250
朱宝松 境内自然人 8.48% 25,976,056 19,482,04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1 其他 1.78% 5,447,409
期员工持股计划
赵宏钊 境内自然人 0.76% 2,317,000
陈根财 境内自然人 0.56% 1,718,200
赵连未 境内自然人 0.46% 1,415,143
钱玉英 境内自然人 0.42% 1,275,014
祁锡明 境内自然人 0.35% 1,066,223
山东江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0% 929,9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116,06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16,062,100
朱丽霞 18,468,750 人民币普通股 18,468,750
朱宝松 6,494,014 人民币普通股 6,494,01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 5,447,409 人民币普通股 5,447,409
股计划
赵宏钊 2,317,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17,000
陈根财 1,718,200 人民币普通股 1,718,200
赵连未 1,415,143 人民币普通股 1,415,143
钱玉英 1,275,014 人民币普通股 1,275,014
祁锡明 1,066,223 人民币普通股 1,066,223
山东江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29,900 人民币普通股 929,900
上述股东朱宝松、朱丽霞为父女,钱玉英系朱宝松的配偶、朱丽霞的母亲。除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一致行动人。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
无
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退税所致;
交税费较少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数较低;2)本期销售增长,较上上年同期增加11.62%;
变动成本减少所致;
致;
款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小,坏账准备冲回的同比幅度减少所致;
致;
致。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到期增加,同时营业收入上升,回款上升所致;
致;
补助减少所致;
同期期初,同时本期期初税费在报告期内已交纳;
到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
因系本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投资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司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常州市中海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三名被告,请求判令三名被告向
原告赔付因“虎锋轮”号尾轴断裂事故而支付的保险赔款19,636,288.17元(按2018年10月19日外汇牌价1美元
=6.938元人民币计算)以及检测检验费、翻译费、差旅费计人民币337,718.71元,立案时间为2018年11月5
日,案号(2018)鄂72民初1742号。武汉海事法院于2019年5月27日进行首次庭审,11月26日第二次庭审,
被告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
偿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保险赔款损失人民币14,982,221.90元及利息(自
日期至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
息);2)被告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连带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人民币55,009.60元;3)驳回原告中国人
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对被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第三人劳氏船级社
(中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4)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的其他诉
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1,644.00元,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承担31,162.00
元,被告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连带承担110,482.00 元。财产保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全费5,000.00 元由被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承担。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依法向湖北省高级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尚未收到此案二审受理通知书。
(泰格散装7号有限公司)以海事海商纠纷为由,将公司、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常州市中
海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三被告诉至法院,第三人为劳氏船级社(中国)有限公司,请求:1)判令被告赔
偿原告因“虎锋轮”停运期间的租金、燃油及员工工资等损失1,532,863美元,按起诉状具状之日2021年1月4
日美元兑人民币6.5321的利率,折合人民币10,012,814.4元;2)判令被告赔付原告自事故发生之日2016年
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本案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证据保全费、差旅费等由被告承担。
宁波海事法院于2021年2月7日受理并立案,预定开庭时间为2021年4月2日。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由于被告
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在答辩状中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定的本案开庭时间延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询索引
营中心向武汉海事法院起诉公司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常州
市中海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三名被告,请求判令三名被告向原告赔付因 "虎
巨潮资网,公告编号:
锋轮"号尾轴断裂事故而支付的保险赔款以及检测检验费、翻译费、差旅费 2020 年 10 月 14 日
等,立案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5 日,案号(2018)鄂 72 民初 1742 号。武汉
海事法院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进行判决(2018)鄂 72 民初 1742 号。公司不
服一审判决并已依法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 2021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4,000 4,000 0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4,000 4,000 0
合计 8,000 8,000 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宝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