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我们作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
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
利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
用。现将 2020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有独立董事三名,分别是段宏女士、罗
鹏先生和叶宏先生,由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段宏:女,196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西南交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税务师、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经理、四川同德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西南交通大学经
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四川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起任公
司独立董事。
罗鹏:男,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四川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资阳市雁江区乡
镇企业局、资阳市国土资源局科员,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现任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
所高级合伙人,2019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叶宏:男,196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注册工程咨询(投资)
工程师、注册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师、注册环保(水处理)
工程师、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历任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
究院(原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工程师、主任、副院长、
院长,现任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2019 年 3 月起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成员均未在本公司系统
内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的自然人股东或其直系亲属;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未在直接或
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席公司董事会,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缺席、未亲自出席的情况。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段宏 10 10 0 0 3 3
罗鹏 10 10 0 0 3 3
叶宏 10 10 0 0 3 3
(二)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我们分别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担任委员。我们勤勉尽责,准时出席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审议每一项会议议案
和相关文件,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董事
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保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对公司在相关事项的决策、执
行等方面的合法性、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一) 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各项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
常的经营行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行为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起
到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
作出的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对外担保情况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判断和审核。
《关于审议 2020 年下半年集团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
信计划的议案》
,结合 2020 年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制定了 2020
年下半年融资计划:
(1)母公司拟在 2020 年下半年向银行申请最高融资额不超
过 1.8 亿元的置换贷款;
(2)子公司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蒲
江县支行申请最高融资额不超过 5.4 亿元;
(3)子公司江油海天鸿飞环保有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最
高融资不超过 1.8 亿元;
(4)子公司罗平海天长青水务有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的
最高融资不超过 1.5 亿元。
议案涉及关联担保,关联董事费功全先生回避表决。
了《关于审议 2021 年度集团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
计划的议案》
,结合 2021 年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制定了 2021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融资额不超过 103,200 万元的融资计划:
(1)母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融资额不超过 13,000 万元流动
资金贷款;
(2)子公司资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融资额不
超过 2,500 万元;
(3)子公司眉山市彭山海天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融
资额不超过 8,400 万元;
(4)子公司雅安海天水务有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最高融资
不超过 11,800 万元;
(5)子公司乐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最高融资
不超过 10,000 万元;
(6)母公司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子公司成都海天科创科
技有限公司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融资不超过 30,000 万元中
长期贷款;
(7)子公司江油海天鸿飞环保有限公司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
最高融资不超过 20,000 万元;
(8)子公司金堂海天水务有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最高融资
不超过 7,500 万元。
以上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议案涉及关联担保,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
我们认为公司为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公司的控股股
东、董事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情形,有利
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利益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违规对外担
保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与建议,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业审计工作的要求。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四、 总体评价与建议
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与支持。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
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忠诚勤勉、恪尽职
守。
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继续
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
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段宏、叶宏、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