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团: 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力保障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以求真务实,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和广
 大中小股东权益为工作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
 议和股东大会,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了解和掌握了公司经营情况,监督会议
 召开程序和决议过程,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0年 2月 3日    《关于设立成都彩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0年 2月 28日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0年 4月 8日    《监事会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0年 7月 31日   《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审阅报告》
                             《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0年 8月 28日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0年 10月 29日 《2020年1-9月财务审阅报告》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下列事项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开
 展监督检查工作,对报告期内的有关情况发表意见。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020年度
公司董事会决策和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运作规
范、决策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已建立
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会准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年度
财务决算和预算报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有关材料。监事会认为:公
司2019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公司财务结构合理,财务运行状况良好;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
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告进行了监督检查与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
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
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实际运作中未违反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
执行,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
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
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
开、公平、公正,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涉及到的
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
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没有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制定的《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除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外,公司无其
他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尽职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监事均能够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四、2021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司重大决策程序和股东大
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保证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
资产安全。与此同时,监事会将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持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专
业知识,提升履职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