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
员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
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现就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召开情况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
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8 次,所有监事均参加会
议,无缺席现象。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审议结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果
第三届监事 1.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
一致通
会第二次会 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过
议 2.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
明书(申报稿)的议案。 过
议
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
明书(申报稿)的议案。 过
议
第三届监事 3.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一致通
会第五次会 4.关于聘请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过
议 5.关于审议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
明书(申报稿)的议案 过
议
第三届监事 明书(申报稿)的议案;
一致通
会第七次会 2.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 1-6 月、2019 年度、2018
过
议 年度、2017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
的议案。 过
议
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
则(上市后适用)
》的议案。 过
议
二、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对公司运作情况、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认
真监督。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
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为确保各股东利益不受损害,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财
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
运作状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以及其他
财务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由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审核公司内控制度情况
公司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
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
制度。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
陷,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保证。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其定价是以公
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市场价格公允为出发点,遵循市场规律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2021 年工作计划
《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重点对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情况进行监督,
充分发挥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监
督职责,坚定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法
人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
特此报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