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通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已出具,该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三)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16)。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14)。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2021-015)。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18)。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购销行为,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17)。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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