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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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8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委托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券商、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券商、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
    
    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可对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按照要求择机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过去十二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05,000万元(包含到期赎回滚动使用资金,均为保本的结构性存款);已到期且赎回 66,000万元;仍持有39,000万元理财产品未到期(均为保本的结构性存款)。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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