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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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21-021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本的公虚司假及记董载事、会误全导体性成陈员述保或证者公重告大内遗容漏的负真连实带、责准任确。和完整,对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方式:2021年4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时间:2021年4月15日;
    
    地点:芜湖天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结合视频并举手表决。
    
    (四)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五)主持:陈闪董事;
    
    列席:监事:颜奕鸣、张彦、刘应勇;高管:袁志坚、孙云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 0 弃权:0
    
    2、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0 弃权:0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的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133,553.22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 85,087,099.21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508,709.92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98,882,742.23元,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5,461,131.52元。由于投资高空风能发电项目需投入大量资金,根据公司章程按惯例每三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并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按照公司章程目前每3个年度分红的安排,公司将于2022年进行2019、2020、2021年度的累计分红。为此建议本年度不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0 弃权:0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
    
    2021-023))
    
    4、《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 反对: 0 弃权:0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七次会议提议,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60万元和3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1-024))
    
    7、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度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及控股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或其它关联企业进行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闪、陈敏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公告》(临2021-025))
    
    8、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 (财会〔2017〕22号)的要求,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编制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1-026))
    
    其中第1、2、3、6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三、报备文件
    
    1、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十届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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