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文食品:华文食品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0417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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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华文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8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9日止。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或者当面反馈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止2021年4月9日,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结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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