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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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21-02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及六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欣热电公司”)续签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1年的互保协议。上述事项已经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1年4月16日,弘欣热电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平湖支行”)签订了编号为“33010120210008170”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弘欣热电公司向农行平湖支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农行平湖支行签订了编号为“33100120210018023”的《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农行平湖支行与弘欣热电公司签订的编号为“33010120210008170”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为前述合同项下发生的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29,343.56万元(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44,614.35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0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12.31)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6.72%、10.21%和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编号为“33010120210008170”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编号为“33100120210018023”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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