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1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2)2020年4月2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2020年8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2020年10月2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审计过程的监督、核查和沟通,重点关注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我们认为,公司在年审中能够全面、积极配合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能够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并做出合理的会计估计;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强,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情况。
(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配套指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相关内控手段已基本覆盖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管理体系规范,能够防范并及时发现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问题。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得以有效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及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升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四)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020年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外部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报告期内的财务审计过程中,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均符合标准,并能独立进行相关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的财务审计工作符合中国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做到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四、总体评价
2020年,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1年,我们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继续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及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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