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鑫创: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1-029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工作积极性,保障核心人员稳定、积极、长期投入工作,实现双方利益共享,同时有利于子公司可持续发展,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鑫创”或“公司”)拟向监事李庆国转让子公司北京华安鑫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安科技”)的49%股权,转让价格为 50.00 万元(单位:人民币,下同)。本次转让部分股权后,公司、李庆国将分别持有北京华安科技51%和49%的股权。
    
    李庆国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李庆国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公司转让子公司北京华安科技部分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转让北京华安科技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该事项经审批通过后,与李庆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李庆国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曾供职于上海雅创电子零件有限公司,2009年7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担任销售工程师、销售经理、销售总监;2018年7月至今担任米夏国际品牌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4年1月至今供职于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市场总监,北京华安科技执行董事、经理。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李庆国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安鑫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3303004447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四街17号105号楼 A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庆国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8日
    
    北京华安鑫创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棋牌);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不含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家用电器、工艺品(不含文物)、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非金属矿石、金属矿石、金属制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及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比例
                                       /实收资本(万元)
        1            华安鑫创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截至2021年3月31日,北京华安科技的资产总额为2,191,045.88元,负债总额为1,199,279.83元,净资产为991,766.05元;2021年1-3月北京华安科技实现营业收入5,602,695.75元,净利润740,695.32元(2021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华安科技的资产总额为75,323,096.28元,负债总额为71,494,381.82元,净资产为3,828,714.46元;2020年度北京华安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2,535,136.46元,净利润-16,220.87元(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北京华安科技历史上曾作为公司经营部分通用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的主体,截至2020年末的资产和负债主要系与母公司之间的往来。2021年一季度公司对母公司与北京华安科技之间的业务和往来进行了清理和结算。截至2021年3月31 日,北京华安科技的业务和资产规模较小,主要资产和负债无重大升值或贬值空间。本次股权转让经审议和实施后,北京华安科技将专注于关联自然人主导和开拓的业务,且相关业务将仍然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所展开。
    
    北京华安科技未发生对外担保,未有涉及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的情形。
    
    公司当前持有北京华安科技100%股权,本次交易的股权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或者其他股权纠纷。
    
    四、本次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委托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评估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北京华安科技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开元评报字[2021]290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显示,北京华安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 101.86 万元。鉴于上述原因,经交易双方基于评估价值协商决定,本次转让北京华安科技49%股权的转让价格为50万元。转让价格参照评估价值确定,价格公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受让方李庆国先生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价格:公司以人民币50万元的交易对价将北京华安科技49%的股权转让给李庆国先生,李庆国先生同意以人民币50万元受让公司上述股权。
    
    2、交割安排: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权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的登记日作为股权转让的交割日,受让方需在股权交割1年内完成交易对价的支付。自股权交割日起,转让方就标的股权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转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3、协议生效时间:本协议自转让方董事会审议批准、各方有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将在该事项经审批通过后,与李庆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1、本次出售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2、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情况及与关联人的同业竞争情况。
    
    3、本次交易将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4、出售股权所得股权转让款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目的为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工作积极性,保障核心人员稳定、积极、长期投入工作,实现双方利益共享,有利于子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为北京华安科技的控股股东,北京华安科技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支付岗位薪酬外,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与李庆国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真审核了相关的交易背景、交易价格等条款,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战略,能够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
    
    积极性,实现双方利益共享,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转让北京华安科技部分股权的交易,根据北京华安科技的财务状况和评估价值公平、公允定价,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转让北京华安科技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开元评报字[2021]290号《资产评估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安鑫创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