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运盛医疗
股票代码:6007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西大街84号1-1幢5楼505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府大道一段蓝润置地广场41F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0二一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运盛医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运盛医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8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6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7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8
第七节 备查文件................................................................................................19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 指 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系运盛医疗的控
蓝润资产 股股东。
运盛医疗、上市公司 指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67
报告书、本报告书、本 指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合同、股份转让协议 指 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华耘合信(海南)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华耘合信、收购人 指 华耘合信(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
《16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
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西大街84号1-1幢5楼505号
法定代表人 林波
注册资本 250,000.00万元
工商注册号码 51000000036777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经营范围 商务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商品批发与零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4年03月27日
经营期限 2014-03-27 至 无固定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 915100000955842718
通讯地址 成都市天府新区华府大道一段蓝润置地广场41F
(二)四川蓝润资产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蓝润资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四川蓝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0 100%
合计 250,000.00 100.00%
四川蓝润资产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四川蓝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主要董事及负责人情况
四川蓝润资产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姓 任职 性 身份证号 国 长期居住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
名 别 籍 地 居留权
林 执行董事及 男 51102419800902**** 中 四 川 省 成 无
波 经理 国 都市
四川蓝润资产上述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君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监事/经理
蓝润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监事/经理
四川蓝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监事/经理
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监事/经理
怡君控股有限公司 监事
上海信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四川蓝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成都蓝润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监事/经理
成都蓝润创汇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监事/经理
成都蓝润华锦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监事/经理
成都蓝润耀恒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监事/经理
成都蓝润锦鸿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监事/经理
成都启阳恒隆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监事/经理
林波 上海安蓝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监事/经理
上海蓝润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监事/经理
上海运川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监事/经理
成都玉林宾馆有限公司 监事
成都东景泰置业有限公司 监事
达州市弘润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
怡君智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成都蓝润润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成都润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成都爱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经理
怡君新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经理
成都璞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经理
成都璞里春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经理
璞门(香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四川远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 法人
保达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监事
武汉中灿保达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武汉中汇保达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武汉中润保达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武汉中深保达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武汉中祥保达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武汉中宜保达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成都蓉鹏中达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成都蓉鹏品达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成都蓉鹏中瑞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成都蓉鹏呈达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专注于医疗信息化、医药流通及医疗服务业务,旗下子公司有浙江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鑫润鸿锦实业有限公司及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为促进运盛医疗利用好资本市场的有利条件加快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将其持有的股权出售给华耘合信。通过优化股权结构,促进上市公司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持续健康发展,从而保障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蓝润资产暂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四川蓝润资产直接持有运盛医疗82,979,928股份,占运盛医疗股本总额的24.34%,系运盛医疗的合法股东。
2021年4月9日,四川蓝润资产与华耘合信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四川蓝润资产持有82,979,928股份转让给华耘合信,本次权益变动后,四川蓝润资产将不再持有运盛医疗的任何股份。
同时自华耘合信与四川蓝润资产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日起至《股份转让协议》被依约解除或标的股份完成股份交割之日止,四川蓝润资产将其持有的运盛医疗82,979,928股无限售流通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知情权,以及除收益权和处置股份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华耘合信行使。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2021年4月9日,四川蓝润资产与华耘合信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核心条款如下:
甲方(转让方):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华耘合信(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一条 股份转让安排
1、标的股份转让
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条款并在遵守本协议条件的前提下,甲方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运盛医疗82,979,928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运盛医疗总股本24.34%)以及衍生的所有权益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前述标的股份。
标的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过户登记确认书(以下简称“股份交割”)之日,为标的股份的交割日(以下简称“交割日”)。
2、股份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税前人民币60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亿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若标的股份自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交割日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则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数量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相应调整。
3、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及付款安排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分三期支付,付款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笔转让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转让款共计人民币10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支付给甲方。
第二笔转让款支付:乙方应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交易出具股份转让确认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第二笔转让款共计人民币20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支付到甲方银行账户。
第三笔转让款支付:乙方应于标的股份全部完成股份交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款共计人民币30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支付到甲方银行账户。
4、利润分配
双方同意并确认,过渡期内运盛医疗进行现金分红的,乙方按照乙方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实际的付款比例享有相同比例的现金分红收益。
5、税费
因办理本次股份转让交易相关事宜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费,由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各自承担。
第二条 股份转让的授权、审批和法定流程
1、股份交割的前置程序
双方确认:标的股份完成股份交割,尚需取得证券主管机关就本次交易的审批、履行后续甲乙双方及运盛医疗的内部授权手续、完成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定程序,统称为“股份交割的前置程序”。
2、股份交割的时效要求
甲方保证标的股份最迟不晚于2021年5月10日完成股份交割。
3、促成股份交割的承诺
甲方承诺: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笔转让款之后,甲方自身将全力推动完成股份交割的前置程序并将敦促运盛医疗全力配合完成股份交割的前置程序,以确保标的股份不迟延的完成股份交割。
甲乙双方承诺:因股份过户所需提供资料,各方均应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如任何一方负责的文件资料存在缺漏,则该方应及时补充。
第三条 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委托
双方同意,为保障乙方在过渡期的利益,于本协议签署的同时,甲方将其对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知情权,以及除收益权和处置股份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以下统称“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乙方行使,直至本协议被依约解除或者标的股份完成股份交割之日止。
第四条 股份交割后的治理结构调整
甲方承诺:标的股份完成股份交割之后,甲方和运盛医疗应当于证券主管机关允许的最短时间内,配合乙方对运盛医疗的治理架构进行调整,具体包括:
1、由甲方提名并出任运盛医疗董事会的董事辞去董事职务;由甲方提名并出任运盛医疗监事会的监事辞去监事职务,同时,乙方提名新的董事、监事,经法定程序进入运盛医疗的董事会、监事会。
2、完成上述调整之后,乙方有权向运盛医疗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按法定程序聘任。
第五条 甲方的陈述、保证及承诺
1、甲方拥有完全的权利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及条件对标的股份进行处置,且对于标的股份的处置,已获得必要的批准或授权。
2、标的股份之上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或权利瑕疵。
3、甲方签署本协议及完成本协议项下交易不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订立的任何协议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不存在出现撤销或可能撤销乙方对标的股份的股东所有权之情况,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运盛医疗章程的规定和相关主管机关的要求。
4、甲方保证已就本协议涉及的有关情况向乙方作了披露,不存在对本协议的履行存在重大影响而未披露的任何情形;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都是完全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任何虚假、错误或重大遗漏。
5、甲方承诺本协议生效之后,就甲方持股期间产生的运盛医疗未合法公开披露的债务/或有负债,均由甲方承担。
6、甲方承诺于本协议生效后,将积极配合乙方实现运盛医疗控制权及主营业务的平稳过渡。
7、甲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所列的承诺事项,并按本协议的约定完成标的股份的股份交割。
第六条 乙方的陈述、保证及承诺
1、乙方保证已取得签订本协议收购标的股份必要的批准或授权,保证其订立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对其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不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订立的任何协议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
2、乙方保证其用于支付股份转让款的资金合法有效,将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及时足额的支付股份转让款,乙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按照逾期未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办理标的股份的股份交割,完成标的股份的股份交割之后,乙方将积极利用自身资源加快运盛医疗的发展。
第七条 过渡期间的安排
1、过渡期间内,协议任何一方如发生可能对本次股份转让有重大影响的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上述重大影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本次股份转让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具体行政行为或其他法律行为;监管机构的调查、批文、指示。
2、过渡期间内,甲方应履行中国法律法规、运盛医疗章程以及运盛医疗其他内部规章制度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3、甲方承诺,在过渡期间内非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除正常业务经营活动外,甲方不会向运盛医疗提出发行股份、重大资产购买、处置资产、重大投资行为、分红及/或转增股本、对外担保、重大关联交易、新增重大债务、放弃债权的议案,并且不对此类议案投赞成票。
4、过渡期间内,甲方承诺运盛医疗正常开展其业务经营活动,并遵守中国法律、运盛医疗公司章程以及运盛医疗其他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可能导致运盛医疗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交易、行为。
5、过渡期间内,甲方和运盛医疗应当配合乙方对运盛医疗业务及相关情况的调查了解,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或者隐瞒、编造相关信息。
第八条 争议解决和违约责任
1、本协议的签订、履行、修订、解除和争议解决等均应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协议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运盛医疗注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败诉方应承担与诉讼有关的一切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调查费、律师费、差旅费用等。
2、若截至2021年5月10日,仍未完成标的股份交割的,则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本协议解除后,甲方应于解除之日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向乙方返还乙方已支付款项,逾期应就未退还之款项按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本协议的效力
1、符合本协议其他生效条件的前提下,本协议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变更和解除
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协议或作出补充约定,但应采用书面方式。变更或补充协议生效前仍按本协议执行。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因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的放弃均应书面提出方为有效。协议双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视为对该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部分地行使某一项权利,亦不视为放弃其他权利或放弃该项权利的全部权利。
未经协议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利益或义务,亦不得设置其他权利。
第十条 不可抗力和法律变动
协议双方因不可抗力、法律变动无法履行本协议不视为违约,但应于该事实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应证据,同时协议双方应于该事实发生后十日内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因上述原因解除本协议,甲方应于本协议解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全部已收转让价款,甲乙双方应各自承担因本次股份转让而产生的费用且互不追索,但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过错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过错方不得依据本条提出责任豁免。协议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或法律变动造成的影响,否则应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证券主管机关的相关规定,以及运盛医疗的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任何影响运盛医疗股价的事项均应视为内幕信息。甲、乙双方因本次交易之必须而知晓该等信息的人员,均应视为内幕信息知情人,须恪守内幕信息保密的相关规定,杜绝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运盛医疗股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违约方应单独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竞业限制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订后2年内,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投资与运盛医疗涉及的信息医疗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不得诱使、指派甲方及运盛医疗员工从事或聘用其从事前述与运盛医疗相竞争的业务,同时敦促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各方确认,上述竞业禁止义务须无条件遵守,乙方及运盛医疗无须向甲方履行上述义务而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若甲方有违反本条承诺的行为,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收益均归运盛医疗所有。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其余供运盛医疗留存备查之用。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运盛医疗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2021年4月8日,四川蓝润资产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四川蓝润资产协议转让持有的运盛医疗 82,979,928 股份给华 耘 合 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亿元整),同意四川蓝润资产与华耘合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的调查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认为华耘合信具备收购人的收购资格条件。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以及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针对“公司与上海鎏衡企业管理中心发生的共计 3500 万追偿权诉讼纠纷案” ,四川蓝润资产前期所作出的承诺,现已变更为由华耘合信继续履行。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运盛医疗股票及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林波
2021年4月12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华耘合信、四川蓝润资产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上述文件备查地址:
单位名称: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府大道一段蓝润置地广场33AF
此外,投资者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 上市公司所 成都市天府新区华府大道
称 份有限公司 在地 一段蓝润置地广场33AF
股票简称 ST运盛 股票代码 600767
信息披露义 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 成都市青羊区西大街84号
务人名称 司 务人注册地 1-1幢5楼505号
拥有权益的 增加 □ 减少 ?不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股份数量变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本次交易中信息披露义务
化 □ 人无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是 □ 否 ?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本次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第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 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戴学
斌、董翔夫妇。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
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权益变动方 其他 ? (表决权委托) (
式(可多选)注:2021年4月9日,华耘合信与四川蓝润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四川蓝润将其持有的全部ST运盛股票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
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知情权,以及除收益权和处置股份权
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华耘合信行使,直至协议
被依约解除或者标的股份完成股份交割之日止。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 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82,979,928股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24.34%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 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 变动数量: 0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变动比例: 0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时间: 2021年4月9日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方式: 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
式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不适用
源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是 ? 否 □
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仅需且已通过四川蓝润资产会议决策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批准
(本页为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盖章页,以下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林波
签署日期: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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