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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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华科技”或“上市公司”)正在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2月25日下发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无论是否进入转股期,均应适用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入(含申购)、卖出行为均发生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施行以后的情形,纳入短线交易规制范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明先生、李占强先生、李明强先生在 2020 年 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了股份减持。针对本次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明先生、李占强先生、李明强先生、李明卫先生于2021年4月6日出具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认购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强、李明强于2020年12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600万股,李占明于2020年12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550万股。截至本承诺出具日前 6 个月以内,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如上市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含)前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即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早于2021年6月30日(含)),则本人将不参与认购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如上市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含)及以后日期启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即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晚于2021年7月1日(含)),则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于届时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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