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玉玲)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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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玉玲)
    
    本人作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年度召开董事会9次,亲自出席会议9次,本年度召开股东会5次,出席5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做出科学、正确的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2020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的独立意见:
    
    1、本人在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2、本人在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本人在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4、本人在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5、本人在2020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6、本人在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7、本人在2020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建设电源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预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8、本人在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对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专项报告予以审查;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人员变动,利用所学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参与公司薪酬与考核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业职能。
    
    四、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会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加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掌握公司动态,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增加对公司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2021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勤勉、审慎、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关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孙玉玲)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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