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收购参股公司控制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对上述议案的介绍,并经充分讨论认为:
1、针对《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因公司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及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于2020年末就公司与其2020年度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技术咨询事项最终达成一致,在年初预计的基础上,公司补充确认2020年度与其发生的技术咨询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
该等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进行结算,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对公司2020年度与前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确认。
2、针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度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进行结算,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亦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进行结算,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3、针对《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聘请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工作勤勉负责,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4、针对《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威海伯特利萨克迪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称“威海伯特利”)的管控力度和决策效率,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收购威海伯特利少数股东SAKTHI AUTOMOTIVEGROUP USA.INC(以下称“美国萨克迪”)持有的威海伯特利全部49%股权。
本次收购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子公司的决策和投资效率;有助于公司在产品、市场客户、资金进行系统布局规划,有利于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收购美国萨克迪所持威海伯特利少数股权。
5、针对《关于收购参股公司控制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整体盈利水平,公司在收购下属子公司威海伯特利少数股东美国萨克迪持有的威海伯特利全部 49%股权的同时,拟以自有资金同步收购美国萨克迪持有的威海萨伯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称“威海萨伯”)全部51%股权。
威海萨伯系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收购后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收购股权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收购美国萨克迪所持威海萨伯少数股权。
综上,我们同意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收购参股公司控制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翟胜宝 王 渊 骆美化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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