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会议拟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
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一致同意
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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