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关于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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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调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249,892,709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49,846,509股(含)。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832,975,698股的30%,即不超过249,892,709股(含)。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
    
    行动人认购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得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超过部
    
    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
    
    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依照本次发行方
    
    案,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
    
    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
    
    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
    
    应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2020年12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公司因一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前总股本为832,975,698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32,975,698股变更为832,821,698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向上述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并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220002号”验资报告。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已于2021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作出相应调整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832,821,698股的30%,即不超过249,846,509股(含)。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
    
    行动人认购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得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超过部
    
    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
    
    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依照本次发行方
    
    案,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
    
    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
    
    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
    
    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本次数量调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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