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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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就我们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莫旭巍、李国华、仇如愚三人组成,其中莫旭巍、仇如愚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莫旭巍担任。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任了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鲁晓冬、李国华、仇如愚三人组成,其中鲁晓冬、仇如愚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鲁晓冬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分别为审议公司年报、季报、半年报等,就公司财务报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经营计划、担保预计、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发挥和运用自身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自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立信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按时完成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审计报告或专项审核说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表示满意。我们建议继续聘任立信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费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5、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在公司审计过程中,我们发挥监督职责,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年度审计时间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对年度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公司财务报告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推进公司审计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六)审议关联交易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放弃银牛微电子(无锡)有限责任公司1.333%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未发现关联交易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委员的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2021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4月7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职报告》之签署页)
    
    委员: 委员:
    
    鲁晓冬 李国华
    
    委员:
    
    仇如愚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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