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前,我们收到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对此进行了认真审阅。我们认为,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地发展,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此类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对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此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胡北忠 张瑞彬 张 波 赵 敏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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