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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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116号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震宇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辛永健
    
    中国·上海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13.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334,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299,453.72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034,846.2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0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54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81.4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人民币47,749.62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7.60万元),现金管理余额合计人民币0.00万元。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48,803.4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27.60
    
    二、募集资金使用 1,081.46
    
    其中:1、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1,032.91
    
    2、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48.55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7,749.62
    
    四、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47,749.62
    
    五、差异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制定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度》”),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和监督制度,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
    
    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0年11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前述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地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余额
                                                 银行存款利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筹集资金        息扣除银行         合计
                                                 手续费的净
                                                     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602087729200022848     223,749,354.00      87,594.65    223,836,948.65
                          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44037701040008856       148,061,800.00      69,294.13    148,131,094.13
                          公司广州北秀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906375010702         105,408,974.87     119,144.63    105,528,119.50
                          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合计                       477,220,128.87     276,033.41    477,496,162.2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0月15日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314.8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14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        3602087729200022848   223,836,948.65   银行活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秀支行          44037701040008856     148,131,094.13   银行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120906375010702       105,528,119.50   银行活期存款
                             合计                                            477,496,162.28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
    
    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1年3月2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803.48 本年度投入募集 1,081.46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资金总额 1,081.4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项目可
    
    更项目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承诺投资 资总额 入 计投入金额 度(%)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到预计 否发生
    
    变更) 总额 (1) 金额 (2) (3)=(2)/(1) 效益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否 11,573.80 11,573.80 1,032.91 1,032.91 8.92% 2022年3月31日 不适用(建设 不适用 否
    
    期)
    
    2、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否 15,715.50 15,715.50 48.55 48.55 0.31% 2022年3月31日 不适用(建设 不适用 否
    
    期)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6,708.00 6,708.00 0.00 0.00 0% 2022年5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服务 否 11,522.95 11,522.95 0.00 0.00 0% 2024年10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5、装配式建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否 3,283.23 3,283.23 0.00- 0.00- 0% 2022年3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8,803.48 48,803.48 1,081.46 1,081.46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0月15日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314.8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
    
    况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14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7,749.62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7.60万元)均按规定存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2020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后续公司向农业银行广州北秀支行办理了14,600.00万元的“活利丰”对公存款产品、向工商银
    
    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办理了19,100.00万元的“添翼存”定期存款产品、向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办理了6,200.00万元的七天通知存款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投项目无关的贷款、用募投项目存单抵押取得贷款等其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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