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泰生物: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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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1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送红股4股并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的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鉴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近
    
    年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公司决定2020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6.01%。
    
    一、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2,235,534.66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76,997,342.7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50,722,898.58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46,088,551.20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33,600,000股。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并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本次送红股173,440,000股,派发现金股利108,400,0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81,840,000元,其中现金分红占本期利润分配的比例为38.46%,现金分红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6.01%。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低于30%的原因说明
    
    公司是从事体外诊断试剂、仪器与疫苗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坚持自主创新、攻克关键技术,现已发展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体外诊断和疫苗研发领先型企业。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发展阶段。
    
    因体外诊断试剂和疫苗两大核心业务近年来发展较快,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未来公司将着眼于现有业务的产能扩张及新业务产线的布局,重点投资的项目有:厦门凯瑞的化学发光业务、在研的九价宫颈癌疫苗、水痘疫苗和新型水痘疫苗、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冠肺炎疫苗以及其他新收购的项目等。
    
    按照《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每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红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现阶段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鉴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近年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公司决定2020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6.01%。。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的发展,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该事项并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现金流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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