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信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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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正当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9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0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7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4、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股票简称更名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规范管理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并发表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及时了解掌握了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情况。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管理规范,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对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合法。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以身作则,自我约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和2020年度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相关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良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
    
    关于财务报告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无关联交易事项。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度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0年9月14日销户。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5、检查公司内控管理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覆盖各营运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防范和抵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的实际情况。
    
    6、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无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7、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公司注意在敏感时期及时提醒内幕知情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防范违规事项的发生,同时,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
    
    8、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重点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认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强化履行法定职责,加强日常监督职能,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水平,持续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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