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2021-03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3月10日以传真或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下午在金山区金山宾馆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5人,监事郑云瑞因公未能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郑云瑞先生授予监事蔡廷基先生不可撤销的投票代理权。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决议一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决议二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议意见》。
决议三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控制度的基本原则,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的实施,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020年度,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决议四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分别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工作报告总结了2020年监事会的各项工作,并认为对2020年监事会工作提出的要求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会议同意将此工作报告提交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决议五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公司监事会工作要点》。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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