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局对公司2020年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为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会议决定康佳集团及控股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会议决议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购买对象:金融机构(不含信用社)发行的期限不超过9个月的理财产品;
(二)申请额度: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任意时点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额度及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三)授权期限:不超过5年。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二、2020年证券投资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买卖或持有股票。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任意时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均未超过人民币20亿元,获得收益约0.19亿元。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针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了证券投资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信息披露办法等内容。另外公司在财务管理、会计管理、审计管理等方面建立起一系列的制度,以上操作有助于公司规范证券投资内部控制程序及流程,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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