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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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监事会共举行了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2019年年度报告》;
    
    (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合同的议案》;
    
    (七)《2020年半年度报告》;
    
    (八)《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局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以及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局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运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局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检查,认为:2020年度,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中,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认为:2020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计划已事先按照审批程序取得董事局会议或股东大会的批准,交易行为遵照市场化原则,也履行了相关的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在2020年度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八)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在2020年度有效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运行以及决策机构的协调运作。重点关注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公司战略的实施、重大经营风险、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资产处置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予以审慎监督。
    
    (二)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并深入一线,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实地考察重点投资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和重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产管理等情况。
    
    (三)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监督体系,提高监事尽责履职能力。监事会将持续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监督行为,不断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制度。监事会将继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增强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督水平。
    
    2021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司董事局和经营班子依法开展工作,履行好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维护股东利益,诚信正直,勤勉工作,圆满完成公司2021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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