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升科技: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王子冬)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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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
       王子冬        11            11             0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了各项议案的讨论,及时就相关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特别是在公司战略规划决策方面,能够审慎地提出自己的独立意见或看法,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董事会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0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均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分别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3月30日,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公司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0年4月14日,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9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计提比克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及中鼎高科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分别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三)2020年8月24日,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四)2020年9月9日,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31.25%少数股权事项(以下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0年9月23日,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聘任公司总经理、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中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0年12月4日,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关于调整本次重组方案中业绩承诺及补偿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矿冶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2020年度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上述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其他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0年,除通过董事会会议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外,本人还对正极材料技术趋势、产能建设规划、国内外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关于正极材料技术趋势,本人建议,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补贴持续退坡,正极材料行业技术发展路径更趋多元化,公司应高度关注正极材料技术的变化趋势,继续加大对于固态锂电、燃料电池等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力度,始终保持公司技术领先优势,同时协调各方资源,加快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建设进度,为公司实现技术引领提供坚实保障;针对产能建设规划,本人提出公司要精准把握市场需求节奏,大力推进产能建设进度,使公司充分享受市场扩容带来的发展红利;面对全球传统车企坚定推行电动化的历史机遇,本人建议公司继续采取聚焦海外核心客户、站稳高端供应链、拓展欧美新客户等多种举措,同时加快突破上游资源瓶颈,借助上市公司平台,加大产业链上下游整合力度,在充分评估风险与成本的基础上开展上游资源的布局,构建多渠道原材料供应体系。公司应紧紧抓住海外锂电市场爆发式增长的机遇期,卡位国际一流锂电供应链,跻身世界高端动力锂电材料企业之列。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时积极参与公司战略研讨,结合自身行业经验,为公司战略规划、产能布局、市场开发、长期激励、资产重组项目以及风险防控等提出专业意见。本人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的相关工作,认真听取公司年度、半年度工作总结及经营计划,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对公司未来技术发展方向、市场开拓重点以及长远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除出席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外,还参加公司半年度及年度经营总结会,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多次面谈与沟通,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趋势、国家补贴政策的调整、公司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机会等为公司管理层提供了咨询和指导意见。此外,本人密切关注产业政策和市场格局的变化情况,并将掌握的情况及时反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为公司做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针对公司比克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及商誉减值等重大事项,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高履职能力。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通过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在2021年届满,本人作为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届时也将卸任,卸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回顾任职之路,非常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公司相关部门为本人任期履职所提供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卸任后,本人仍将密切关注锂电池行业变革,关心公司发展动态,相信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正确带领下,能紧紧抓住锂电行业蓬勃发展的时代风口,以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程,成功跻身全球一流锂电正极材料企业之列。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子冬
    
    202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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