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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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8号)核准,上市公司于2020年9月向1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14,441,29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999,752.63元,扣除发行费用10,382,554.5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617,198.12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 00119 号《验资报告》。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非公开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6,291.33万元(包含前期自有资金投入),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291.33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1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累计收入(含理财利息收入)937,031.70元,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66,523,443.94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单位:元
    
                                      投入理   补充流动   利息收入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  财的募   资金的募   (含理财   截止日活期
                              金额    集资金    集资金     收益)     存款余额
                                      (余额)   (余额)
      交通银行深  4430664  349,999,7
      圳滨河支行  4301300    52.63       -         -      594,733.83   1,477,251.46
                  2444777
      交通银行深  4430664  243,400,0  100,000,  20,000,00
      圳滨河支行  4301300    00.00    000.00     0.00     342,297.87  65,046,192.48
                  251840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6,291.3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
     10,000吨/年、特种工程   37,523.63         24,340.00               5,869.61
     塑料聚砜10,000吨/年项
     目(一、二期)
           补充流动资金          10,421.72           10,421.72                 10,421.72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10,000吨/年、特种工程塑料聚砜10,000吨/年项目(一、二期)项目: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
    
    总部基地项目:按照建设进度付款。
    
    二、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为更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即2020年5月8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除前述调整外,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 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决议有效期、实施方式等。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此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并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可循环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沃特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沃特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沃特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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