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8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9:15至3月18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红旗中路工业区38号之一公司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伟忠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合章程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0人,代表股份 307,884,8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8.53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56,946,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0.50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50,938,5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30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51,077,0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5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3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2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50,938,5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8.030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了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远程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884,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1,077,0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884,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1,077,0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884,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1,077,0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4.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151,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76%;反对 3,725,1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099%;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344,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918%;反对3,725,1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932%;弃
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
本次审议通过修订的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科顺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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