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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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9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刘芳兰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芳兰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刘芳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3月16日
    
    监事会主席简历:
    
    刘芳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先歌国际影音有限公司人力行政中心人事襄理;2018年7月至2019年2月任深圳市德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主管;2020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主管。
    
    刘芳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芳兰女士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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