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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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以通讯的方式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仲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解决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加快公司资金回笼,公司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展合作,对符合资质条件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方式销售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向客户发放贷款专项用于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设备购买款,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要求客户或其指定第三方就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本次公司拟为客户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200万元,其中为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200万元,为江苏龙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饶市弘业新能源有限公司指定由其具有国资背景的股东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江苏龙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以其拥有所有权的设备作为抵押物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指定第三方龙大强作为反担保人同时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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