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世纪华通
股票代码:002602
信息披露义务人1:王佶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2:绍兴上虞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世邦万祥城商务楼1017办公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一致行动人: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e游小镇门户客厅3号楼303办公室——06号
工位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不变
签署日期:2021年3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20修订)》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世纪华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世纪华通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2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7
第六节 后续计划...................................................... 18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20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1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2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资料........................................ 23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29
第十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30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31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世纪华通、上市公 指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佶、绍兴上虞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
吉运盛 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上虞 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吉仁
A股 指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票面价值为人民币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报告 指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王佶及绍兴上虞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于2020年2月11日至2020年7月23日,
通过 大 宗 交 易 及 集 中 竞 价 方 式 合 计 减 持
121,306,1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277%。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华通控股、王苗通与王佶先生于2021年3月14日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华通控股拟将其所持有
的公司356,501,44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78%)、王苗通先生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16,126,4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王佶先生。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吉运盛 指 绍兴上虞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一致行动人之一
上虞吉仁 指 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之一
本报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王佶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王佶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10219710626****
住所 杭州市上城区****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无
地区的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或其他公 董事、CEO
司兼职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2:绍兴上虞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绍兴上虞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吉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人名称 王佶、上海吉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世邦万祥城商务楼1017办
公室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
成立日期 2017-08-07
认缴出资 75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4MA29D7P679
经营期限 2017-08-07至2027-07-31
经营范围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文化娱乐业、游戏业、电竞
业、影视业等行业的投资咨询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一致行动人: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绍兴上虞吉承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合伙人名称 绍兴上虞吉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绍兴上虞吉承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e游小镇门户客厅3号楼303
办公室——06号工位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
成立日期 2017-12-19
认缴出资 12613.3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4MA2BDBTG7N
经营期限 2017-12-19至2037-12-18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财务信息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服务;
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信
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和控制关系股权 有 王佶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吉运盛和上虞
吉仁100%合伙企业份额,为吉运盛和上虞吉仁的实
际控制人
资产关系 无 不适用
业务关系 无 不适用
人员关系 无 不适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参股公司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参股公司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如下所示:
序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要业务
号 (万元) (%)
1 绍咨兴询合上伙虞吉企业华(企业有限管合理浙江省 12,603.35 99.9207% 业商务 服 务
伙)
2 宁伙企夏业吉(运有达限商合务伙咨)询合自宁治夏区回族50,100 99.8004% 租务服赁务和业商
3 上合伙海企砾业靓(企有业限管合理伙咨)询上海市 1,000 90.0000% 新版业闻和 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佶最近五年内的任职情况
王佶,2000年创立天图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04年创立上海天游软件有限公司并担任首席执行官,自2014年起加入世纪华通,担任集团董事、CEO;2017年担任盛大游戏董事长,自2019年起担任上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
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王佶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自然人,不涉及上述披露事项。
(二)吉运盛
1、主要业务
吉运盛作为投资主体,对其持有的股权(股份)进行管理和经营。
2、最近三年财务情况的简要说明
一致行动人吉运盛最近三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20年度(未经审计) 2019年度(未经审计) 2018年度(未经审计)
总资产 1,519,533,630.02 1,911,997,317.74 1,923,299,986.67
总负债 760,487,253.18 1,277,917,436.15 1,199,784,050.86
净资产 759,046,376.84 634,079,881.59 723,515,935.81
营业收入 0.00 0.00 0.00
营业利润 124,966,495.25 -89,436,054.22 -26,784,064.19
利润总额 124,966,495.25 -89,436,054.22 -26,784,064.19
净利润 124,966,495.25 -89,436,054.22 -26,784,064.19
净资产收益率 16.4636% -14.1049% -3.7019%
资产负债率 50.0474% 66.8368% 62.3815%
(三)上虞吉仁
1、主要业务
上虞吉仁作为投资主体,对其持有的股权(股份)进行管理和经营。
2、最近三年财务情况的简要说明
一致行动人上虞吉仁最近三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20年度(未经审计) 2019年度(未经审计) 2018年度(未经审计)
总资产 186,168,521.59 186,169,926.96 186,139,197.86
总负债 60,074,000.00 60,074,000.00 60,010,000.00
净资产 126,094,521.59 126,095,926.96 126,129,197.86
营业收入 0.00 0.00 0.00
营业利润 -1,405.37 -33,270.90 -4,102.14
利润总额 -1,405.37 -33,270.90 -4,102.14
净利润 -1,405.37 -33,270.90 -4,102.14
净资产收益率 -0.0011% -0.0264% -0.0033%
资产负债率 32.2686% 32.2684% 32.2393%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从而进行本次增持。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世纪华通730,422,748股A股股票,占世纪华通总股本的12.27%。其中,王佶持有世纪华通407,464,729 股 A 股股票,占世纪华通总股本的 6.84%,吉运盛持有世纪华通198,052,771股A股股票,占世纪华通总股本的3.33%,上虞吉仁持有世纪华通124,905,248股A股股票,占世纪华通总股本的2.10%。
本次权益变动,王佶及绍兴上虞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2月11日至2020年7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121,306,1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277%。华通控股、王苗通与王佶先生于2021 年 3 月 14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华通控股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56,501,44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王苗通先生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6,126,4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王佶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世纪华通1,111,888,948股A股股票,占世纪华通总股本的14.92%,成为世纪华通第一大股东。其中,王佶将持有世纪华通765,945,523股A股股票,占世纪华通总股本的10.28%,吉运盛持有世纪华通196,057,127股A股股票,占世纪华通总股本的2.63%,上虞吉仁持有世纪华通149,886,298股A股股票,占世纪华通总股本的2.01%。
上述所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与权益变动前后数值相减存在差异主要系因为在权益变动期间上市公司存在因重大资产重组增发股份、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体与签订时间如下:
转让方甲:王苗通
转让方乙: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通控股”,与转让方甲方合称“转让方”)
受让方:王佶
转让方、受让方在本协议中合称为“双方”,单独则称为“一方”。
协议签订时间:2021年3月14日
协议签订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股份转让方与王佶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份及股份转让价款
1.1 本协议所涉转让标的股份为:转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世纪华通合计372,627,848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上述拟转让的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 7,452,556,968股的5%),其中转让方甲向受让方转让16,126,400股(占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2%),转让方乙向受让方转让356,501,448股(占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78%)。
1.2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7.50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794,708,860元(大写贰拾柒亿玖仟肆佰柒拾万捌仟捌佰陆拾元,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其中,支付给转让方甲120,948,000元(大写壹亿贰仟零玖拾肆万捌仟元),支付给转让方乙2,673,760,860元(大写贰拾陆亿柒仟叁佰柒拾陆万零捌佰陆拾元)。
2、转让对价的支付及标的股份的过户
2.1 受让方支付首期股份转让价款
在本次股份转让先决条件满足或被受让方豁免后的5个工作日(指除周六、周日和中国法定假日之外的任何一天,以下简称“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收款账户支付首期股份转让价款(以下简称“首期股份转让价款”),金额为股份转让价款的50.02%,即1,398,000,000元(大写拾叁亿玖仟捌佰万元),其中,支付给转让方甲60,501,939元(大写陆仟零伍拾万壹仟玖佰叁拾玖元),支付给转让方乙1,337,498,061元(大写拾叁亿叁仟柒佰肆拾玖万捌仟零陆拾壹元。
2.2 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
转让方应在受让方支付首期股份转让价款后且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披露后的5个交易日内,向中证登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但前提是受让方已获得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的内部审批。
2.3 受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尾款
标的股份过户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当向转让方收款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尾款(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尾款”),金额为股份转让价款的49.98%,即1,396,708,860元(大写拾叁亿玖仟陆佰柒拾万捌仟捌佰陆拾元),其中,支付给转让方甲60,446,061元(大写陆仟零肆拾肆万陆仟零陆拾壹元),支付给转让方乙1,336,262,799元(大写壹拾叁亿叁仟陆佰贰拾陆万贰仟柒佰玖拾玖元。
3、违约责任
3.1 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之陈述和保证的任何内容是虚假的或错误的,或该陈述和保证的任何内容并未得到全面、及时地履行,或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均构成该方对本协议的违反。上述违反本协议的一方称为违约方。违约方除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还应赔偿和承担非违约方因该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损失、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责任。
3.2 转让方拒绝向受让方履行转让标的股份的义务,或者迟延召开股东大会或迟延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逾期达到三十日,受让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所有转让方:退还受让方于本协议解除之日前已支付的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如有)。
4、生效、修改与解除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于文首所书之日起生效。
4.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4.3 本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况之一而解除:
(1) 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解除本协议;
(2) 转让方拒绝向受让方履行转让标的股份的义务,或者迟延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逾期达到三十日,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截至2021年4月30日,转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未就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豁免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受让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转让方解除本协议;
(4) 在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之前,转让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所述转让方陈述和保证、承诺中的任一项情形,或者转让方严重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受让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转让方解除本协议;
(5) 在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之前,发生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财务结构、负债、技术、盈利前景和正常经营已产生或经合理预见可能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它情况,且至2021年4月30日该等影响尚未消除,受让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转让方解除本协议;
(6) 截至2021年5月30日,未取得中证登就本次股份转让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受让方有权选择以书面形式通知转让方解除本协议。
5、争议解决
由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权利要求,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将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三、本次拟转让股份所涉及股份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华通控股所持股份中,股份质押、冻结数量为597,452,900股,鼎通投资所持股份中,股份质押数量为182,314,541股,王苗通所持股份中,股份质押数量为64,505,600股。除此外华通控股及王苗通先生所持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标的股份过户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佶可依法对标的股份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
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739,261,100 股 A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9.92%。其中,累计被质押、冻结471,262,101股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32%。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被质押、冻结等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五、权益变动尚待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双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豁免华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承诺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等。本次协议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王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上虞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1,888,948股,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14.92%股份;林芝腾讯将直接持有公司745,255,696股股份,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0.00%股份;王苗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曜瞿如、华通控股及王娟珍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3,298,946股,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公司8.63%股份。各方持股比例较为接近,任一股东均不能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单独决定股东大会议案是否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中亦中不存在一票否决权、优先权、放弃表决权等影响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特殊规定。同时,根据华通控股、鼎通投资与林芝腾讯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王苗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促使2名腾讯提名的人士成为公司董事,前述调整完毕后,没有一方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与王苗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林芝腾讯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一致行动安排。因此,上市公司将变成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同时,公司成功引入战略投资者腾讯,未来公司将与腾讯探索在游戏领域的更多合作机会,期望双方发挥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并带动公司业绩增长,优化公司股东结构和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权益变动后,王佶先生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有利于上市公司聚焦游戏发展战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稳定管理层团队,为公司持续发展贡献动力;亦有助于增加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王苗通先生的现金流,缓解资金流动性压力,有效降低其股票质押业务的风险。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资金总额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王佶转让其持有的世纪华通合计372,627,848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7,452,556,968股的5%。转让价格确定为7.50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794,708,860元(大写贰拾柒亿玖仟肆佰柒拾万捌仟捌佰陆拾元)。
二、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见本报告书第四节之“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
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或方案。若后续存在类似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会依据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
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董事会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除正常换届选举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发生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若后续存在类似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依据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进行重大变动的计划。若后续存在类似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依据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做重大变动的计划。若后续存在类似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依据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若后续存在类似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依据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仍作为独立运营的上市公司继续存续,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均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持独立。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核心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不会新增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新增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如下: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019 年 5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26 号),核准世纪华通向吉运盛、上虞吉仁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盛跃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2.93%股份。
除上述交易之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交易情况。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开展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曾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前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运盛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均未审计,具体如下:
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264.52 27,317.74 299,986.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400.00 70,000,000.00 81,030,000.00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1,664.52 70,027,317.74 81,329,986.6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519,521,965.50 1,841,970,000.00 1,841,97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19,521,965.50 1,841,970,000.00 1,841,970,000.00
资产总计 1,519,533,630.02 1,911,997,317.74 1,923,299,986.6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937,557.50 749,494.06 26,782,990.86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55,289,695.68 184,787,942.09 70,001,06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7,76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263,987,253.18 185,537,436.15 96,784,050.8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96,500,000.00 1,092,380,000.00 1,103,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6,500,000.00 1,092,380,000.00 1,103,000,000.00
负债合计 760,487,253.18 1,277,917,436.15 1,199,784,050.8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伙人资本 750,300,000.00 750,300,000.00 750,300,000.00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8,746,376.84 -116,220,118.41 -26,784,064.1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759,046,376.84 634,079,881.59 723,515,935.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519,533,630.02 1,911,997,317.74 1,923,299,986.67
二、 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13,340,000.00 5,604,305.28
财务费用 56,126,716.82 83,831,748.94 26,784,064.19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4,433,212.0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4,966,495.25 -89,436,054.22 -26,784,064.19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4,966,495.25 -89,436,054.22 -26,784,064.19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4,966,495.25 -89,436,054.22 -26,784,064.19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虞吉仁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均未审计,具体如下:
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5,221.59 36,626.96 5,897.86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帐款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 60,000,000.00 60,000,000.00 60,000,000.00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60,035,221.59 60,036,626.96 60,005,897.8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26,133,300.00 126,133,300.00 126,133,3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等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6,133,300.00 126,133,300.00 126,133,300.00
资产总计 186,168,521.59 186,169,926.96 186,139,197.8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帐款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 60,074,000.00 60,074,000.00 60,010,000.0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0,074,000.00 60,074,000.00 60,010,000.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等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60,074,000.00 60,074,000.00 60,010,000.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6,133,300.00 126,133,300.00 126,133,3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38,778.41 -37,373.04 -4,102.1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26,094,521.59 126,095,926.96 126,129,197.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86,168,521.59 186,169,926.96 186,139,197.86
二、 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31,533.3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1,405.37 1,737.60 4,102.14
其中:利息费用 36,708,273.97
利息收入 -109.95 -36,708,382.53 -526.98
资产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05.37 -33,270.90 -4,102.14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 -1,405.37 -33,270.90 -4,102.14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1,405.37 -33,270.90 -4,102.1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与王苗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林芝腾讯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一致行动安排。
第十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王佶
签字:________________
绍兴上虞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签署日期:2021年 月 日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4、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的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财务资料;
6、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本报告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上述文件备置于世纪华通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2、联系电话:0575-82148871
3、联系人:章雅露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
有限公司 街道越爱路66号5幢
股票简称 世纪华通 股票代码 002602
王佶、绍兴上虞吉运盛
信息披露义务人 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王佶(杭州市上城区)
名称 (有限合伙)、绍兴上虞 册地 吉运盛、上虞吉仁(绍兴市
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上虞区)
企业(有限合伙)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是否对境内、境外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否拥有境内、外两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其他上市公司持 家数 个以上上市公司的 数
股5%以上 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大宗交易 √ 赠与 □
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其他 □ (请注明)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1、王佶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407,464,729股,持股比例:6.84%
的股份数量及占 2、吉运盛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198,052,771股,持股比例:3.33%
3、上虞吉仁
持股数量:124,905,248股,持股比例:2.10%
王佶及绍兴上虞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2月
11 日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本次发生拥有权 121,306,1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6277%。华通控股、王苗通与王佶
益的股份变动的 先生于2021年3月1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华通控股拟将其所持有
数量及变动比例 的公司356,501,44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王苗通先生
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6,126,4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王佶先生。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 是 □ 否 √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 是 □ 否 √
争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
是否拟于未来 12 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个月内继续增持 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其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 是 □ 否 √
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要 是 √ 否 □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 否 □
划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 否 √
问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 是 √ 否 □
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 □ 否 √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王佶
签字:________________
绍兴上虞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签署日期: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