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4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人神”)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5,231.01万元(以实际借款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0 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1,242,8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2,8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15,389,6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6日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0]456号验证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一 新建养殖项目
湖南花垣县年出栏30万头瘦肉型苗猪、10万头
1 湘西黑猪苗猪养殖项目 21,000.00 12,000.00
2 河南南乐县年出栏30万头良种苗猪养殖项目 15,000.00 9,000.00
甘肃天水市存栏3,600头基础母猪核心原种场项
3 目 15,000.00 10,000.00
二 新建饲料生产项目
4 湖北武汉市年产15万吨特种水产膨化料项目 20,000.00 15,500.00
广东清远市年产24万吨动物营养核心添加剂研
5 产销一体化基地 20,000.00 12,000.00
6 广西钦州市年产24万吨高科技生物饲料生产线 12,500.00 8,000.00
湖南株洲市年产24万吨动物营养核心料研产销
7 一体化基地 20,000.00 12,000.00
三 新建中央厨房项目
8 湖南株洲市现代食品加工中央厨房一期建设项 30,000.00 15,000.00
目
四 其他项目
9 补充流动资金 30,780.00 30,780.00
合计 184,280.00 124,280.00
注:合计数据尾数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湖南株洲市现代食品加工中央厨房一期建设项目”,并进行募集资金变更,将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15,231.0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可用募集资 借款金额 实施主体
资金 金净额
15,231.01
佛山高明区温氏畜 (以实际借 佛山高明区
1 牧有限公司生猪养 15,000.00 15,231.01 15,231.01 款时募集资 温氏畜牧有
殖项目 金账户余额 限公司
为准)
合计 15,000.00 15,231.01 15,231.01 15,231.01 -
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15,231.01万元(以实际借款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金额范围内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四、借款人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8MA5448Y18T
3、住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工业大道566号办公楼102(仅作办公场所使用,住所申报)
4、法定代表人:龙军华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7日
7、经营范围:原种猪、猪苗、肉猪、饲料及猪精液的生产和销售(由下属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肉猪产品的销售,水果、蔬菜、花卉的种植、收购、销售及其相关副产品销售(涉及前置审批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其它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月31日,资产总额为10,984,740.73元,负债总额为2,614,000.00元,净资产为8,370,740.73元。2021年1月实现收入0元,净利润-18,880.2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佛山高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唐人神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唐人神本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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