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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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科智能”)于2021年3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5号)的核准,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公开发行了 3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含税)人民币5,830,000.00元后,截至2021年2月22日,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374,170,000.00万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含税)人民币 1,685,800.00 元加上可与抵扣的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909,622.63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117号”验证报告。
    
    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项目备案                  环评
                                              额
     1      合肥产业基地          29,400.00           24,000.00  2020-340161-35-03-021201     环高审[2020]075号
            建设项目
     2      惯性导航技术           6,800.00            5,000.00  2020-340161-65-03-021200   20203401000100000266
            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不涉及                   不涉及
     合计                         45,200.00           38,000.00                        --  --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次变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合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惯性导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响洪甸路与侯店路交叉口东北角NU1-1-1地块和NU1-1-2地块,现变更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大龙山路与长安路交口东南角KS2-2-3地块内。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原因
    
    本次拟变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原计划在安徽省合肥市响洪甸路与侯店路交叉口东北角NU1-1-1地块和NU1-1-2地块实施,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用地虽已取得《合肥市工业项目用地预审单》并通过相关用地预审流程,但由于项目原有地块土地供应周期影响项目实施进度,为了高效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公司经过多方论证研究,从公司长远发展出发,决定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变更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大龙山路与长安路交口东南角KS2-2-3地块内,截至目前,该地块指标已经批复。
    
    四、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亦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做出相应调整,有利于增强公司和优化公司的募投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4、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朗科智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无异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实现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情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朗科智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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