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基信息”)《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石基信息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0亿元人民币以内择机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以下无正文,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金福
刘剑锋
陶 涛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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