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水业: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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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 HONGCHENG WATERWORKS CO.,LTD.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1年2月1日
    
    股东大会须知
    
    一、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
    
    (一)股东发表意见,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二)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和提案进行审议的时间,以及每一股东的发言时间和发言次数,由股东大会主持人在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中规定并宣布。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时,应在会前进行登记,并在会议规定的审议时间内发言,发言顺序按股东持股数多寡依次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发表意见的股东,可以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告主持人;
    
    (三)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口头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应当经大会主持人同意。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发表意见时,应简明扼要阐明观点,对报告人没有说明而影响其判断和表决的可提出质询,要求报告人做出解释和说明,并不得超出会议规定的发言时间和发言次数。
    
    四、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六规定,股东可以就议案内容提出质询和建议,会议主持人应当亲自或指定与会董事和监事或其他有关人员对股东的质询和建议做出答复或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质询,但应向质询者作必要的解释:
    
    (一)质询与议题无关;
    
    (二)质询事项有待调查;
    
    (三)回答质询将明显损害股东共同利益。
    
    五、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六、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定,会议主持人可以命令下列人员退场:
    
    (一)无出席会议资格者;
    
    (二)扰乱会场秩序者;
    
    (三)衣帽不整有伤风化者;
    
    (四)携带危险物品或宠物者;
    
    (五)其他必须退场情况。
    
    上述人员不服从退场命令时,会议主持人可以通过警卫人员强制其退场。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1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2月1日(星期一)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26日
    
    三、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128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邵涛先生
    
    六、主持人宣布股东出席情况、大会须知并宣布大会开始;
    
    七、相关人员向大会报告议案,并审议本次会议议案;
    
    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咨询,公司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提问;
    
    九、会议表决: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工作人员清点表决票;
    
    十、会议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随着公司不断巩固“打造中国一流的环境产业综合运营商”的发展定位,持续推进产业多元化布局的战略部署,公司紧握环保产业的发展机遇,逐步形成了城镇供水、污水处理、燃气能源等环保产业多板块并进的发展格局,未来也将继续向大环保全产业链业务板块进军,公司名称中的“洪城水业”已无法体现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战略方向,为更准确、更全面反映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树立公司长远的品牌影响力,方便投资者更好理解公司发展情况,结合公司行业属性,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
    
                 公司拟将中文名称由“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洪城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拟将英文名称由“JIANGXIHONGCHENGWATERWORKSCO.,
             LTD.”变更为“JIANGXI HONGCHENG ENVIRONMENT CO., LTD.”。
                 二、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公司名称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
             行修订:
                          原章程                                          修订后章程
     章程名称: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章程名称: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XIHONGCHENGWATERWORKS    英文名称:JIANGXIHONGCHENGENVIRONMENT
     CO.,LTD.                                        CO.,LTD.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中涉及公司名称的部分将
    相应修订。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与章程修订事项须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
    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事宜。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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