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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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 9:30在公司1908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一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合作合同即将到期,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1 月 21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1 月 21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林一文、季征南、王劲军、钱有武、刘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1 月 21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林一文、季征南、王劲军、钱有武、刘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和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归属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及向工商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含增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继承或取消归属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予董事会依据该修订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1)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批准与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13)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归属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5)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林一文、季征南、王劲军、钱有武、刘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1年2月5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1 月 21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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